盜用網路遊戲帳號 男子重判15萬元賠償
在網路上盜用帳號,除了涉及刑責,小心還要面臨高額賠償。桃園一名男子涉嫌盜取帳號,用來衝高自己的網頁人氣,被發現之後還不肯歸還帳號,遭受害的許姓父子提出民事訴訟,最後法官認為,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又貪圖小利,判決必須賠償十五萬元。
(杜大澂報導)
被害的許姓父子遭到盜取的是網路遊戲帳號,林姓男子成功破解密碼之後,利用兩人的帳號衝高自己的網路人氣,許姓父子事後得知之後向警方報案,林姓男子因此被傳喚到案。
雖然雙方一度在警局達成和解,嫌犯還因此捐了兩千元善款,但卻遲遲不願意歸還帳號。許姓父子憤而控告林姓男子違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時提出民事訴訟。
刑事部分,經過法院審理,被告獲判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至於,民事的部份,原告許姓父親主張因為林姓男子侵權,造成兒子精神受創,還接受精神病院的治療,加上自己放棄高薪收入照顧兒子,因此,求償兩百萬元。法官則是認為,被告犯後態度不佳,又貪圖小利破壞網路秩序,在衡量財力之後,重判被告要賠償十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