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2

台灣軟體盜版率連4年降 亞洲排名第3

更新日期:2010/05/11 18:19

(中央社記者周品均台北11日電)根據國際數據資訊公司(IDC)報告,台灣軟體去年盜版率38%,較2008年下降1個百分點,連續第4年下降,低盜版率在亞洲區僅次於日本及新加坡,名列第三。


由商業軟體聯盟 (BSA)委託國際數據資訊公司(IDC)所做「2009年全球軟體盜版率研究報告」指出,去年台灣軟體盜版率38%,為2006年起連續第4年下降,創台灣軟體盜版率新低紀錄。


根據IDC報告,亞太區軟體盜版率前三低國家分別為日本的21%、新加坡的35%、台灣的38%。新加坡與台灣去年軟體盜版率皆下降1個百分點,均低於去年全球平均盜版率43%,顯示持續致力建立更好的智慧財產權環境。


IDC報告指出,去年全球平均盜版率上升2個百分點至43%,經濟損失高達514億美元;亞太區軟體盜版情形則在連續3年惡化後,去年盜版率首度下降2個百分點至59%;中國盜版率則是小幅下降1個百分點至79%。


IDC報告指出,中國大陸去年盜版軟體的商業價值高達76億美元,比2008年增加9億美元,主因科技市場迅速成長,使軟體盜版的情形持續擴張,中國政府加強打擊盜版抑制損失。


台灣因盜版造成經濟損失近2.3億美元,創5年來新高。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指出,台灣去年歷經大環境經濟衰退,軟體盜版率仍能持續下降,顯見政府與民間持續性的智財權保護行動發揮作用,國人尊重智財權的意識逐漸生根,未來政府也將持續強化查緝盜版與積極宣導智財權教育。(圖表為中央社製作)990511

2010/04/27

立院三讀 民法全面限定繼承但有例外條款

【大紀元5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2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部分條文,採全面限定繼承並有條件回溯,但也列舉若違反隱匿遺產情節重大等三種情況,無法主張限定繼承。

立法院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民法繼承編修正改為全面限定繼承制度,為讓民眾知悉修法之良好美意,法務部應於本法通過後加強宣導,以利新制度之推行」。三讀修正通過後,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潘孟安、李俊毅等人,都發言表達支持。

相較民國96年12月14日修法,讓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並可溯及既往;此次修法擴及中華民國全體國民,採「全面限定繼承」,未來父母所留債務,不分成年與否,子女只需負擔有限清償責任。即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不過,雖然修法採全面限定繼承,但也有例外原則。民法第1163條規定,若有「隱匿遺產情節重大」、「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及「意圖詐害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之權利而為遺產之處分」三種情況,不得主張限定繼承。

此外,繼承人若未依民法第1156條、1156條之1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又未依第1162條之1負擔償還債權責任時,第1162條之2規定,繼承人此時「不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債權人責任;但排除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至於是否全面回溯,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指出,全面回溯牽涉層面較廣,因此採「有條件回溯」。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新增第1條之3條文,明訂在本次修正施行前,「繼承人對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繼承人已依民法第1140條之規定代位繼承」,及「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等3類,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溯及既往。

同條文規定,前3類繼承人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之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所謂「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吳清池表示,例如出嫁的女兒未與娘家同居共財者,或是其他不可歸責於己事項,須自行舉證。

在全面限定繼承方面,同條文明訂,本次修正施行前,繼承人未逾修正施行前為限定繼承之法定期間且未為概括繼承之表示或拋棄繼承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適用修正後民法第1148條、第1153條至1163條之規定。

立院三讀 民法全面限定繼承但有例外條款

2009/05/22 中央社
立院三讀 民法全面限定繼承但有例外條款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部分條文,採全面限定繼承並有條件回溯,但也列舉若違反隱匿遺產情節重大等三種情況,無法主張限定繼承。

 立法院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民法繼承編修正改為全面限定繼承制度,為讓民眾知悉修法之良好美意,法務部應於本法通過後加強宣導,以利新制度之推行」。三讀修正通過後,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潘孟安、李俊毅等人,都發言表達支持。

 相較民國96年12月14日修法,讓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並可溯及既往;此次修法擴及中華民國全體國民,採「全面限定繼承」,未來父母所留債務,不分成年與否,子女只需負擔有限清償責任。即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不過,雖然修法採全面限定繼承,但也有例外原則。民法第1163條規定,若有「隱匿遺產情節重大」、「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及「意圖詐害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之權利而為遺產之處分」三種情況,不得主張限定繼承。

 此外,繼承人若未依民法第1156條、1156條之1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又未依第1162條之1負擔償還債權責任時,第1162條之2規定,繼承人此時「不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債權人責任;但排除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

 至於是否全面回溯,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吳清池指出,全面回溯牽涉層面較廣,因此採「有條件回溯」。

 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新增第1條之3條文,明訂在本次修正施行前,「繼承人對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繼承人已依民法第1140條之規定代位繼承」,及「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等3類,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溯及既往。

 同條文規定,前3類繼承人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之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所謂「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吳清池表示,例如出嫁的女兒未與娘家同居共財者,或是其他不可歸責於己事項,須自行舉證。

 在全面限定繼承方面,同條文明訂,本次修正施行前,繼承人未逾修正施行前為限定繼承之法定期間且未為概括繼承之表示或拋棄繼承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適用修正後民法第1148條、第1153條至1163條之規定。980522

2010/04/22

個資法草案 ...五種情況外,自然人的姓名、社會活動不能蒐集或處理

2010-04-22
中國時報
【單厚之/特稿】
想像一下,你今天和朋友合拍了一張照片,很高興的上傳到「臉書」(Facebook)或部落格,並且標上每一個朋友的名字,隔天你的朋友就到法院告你,說你沒有經他「書面同意」,侵犯了他的人格權,有可能被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那是一個什麼樣的情境?

 這不是天方夜譚,依照立法院二讀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一年之後,這樣的故事就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

 拿大炮打小鳥 徒增民眾困擾

 《個人資料保護法》原本是立意良善,希望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害的法案,卻因為沒有保留「合理使用」的範圍,並且擴大打擊範圍到所有自然人,反而可能是「拿大炮打小鳥」,徒增民眾紛擾。

 《個人資料保護法》草案是由現行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而來,原本《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僅規範經電腦處理的資料,規範的對象僅限公家機關、徵信業、醫院、學校、金融業、媒體、電腦處理個資相關行業等,因業務會接觸到個人資料的行業,以及少數政府指定事業、團體或個人。

 因為這些機關都是因業務關係取得個資,除了業務目的之外的使用都屬違法,自然沒有所謂的「合理使用」問題,所以也沒有相關的規定。但這次修法最大的問題在於把規範的對象擴及所有自然人,卻沒有增訂「合理使用」的範圍,一般人一些不見得侵害人權的日常行為,都有觸法之虞。

 依照二讀通過的條文,自然人的姓名、生日、教育、職業、電話、社會活動,全部都屬於個人資料,非公務機關(含自然人)對於這些資料,

除了法律明文規定、契約關係、當事人自行公開、學術研究、經當事人書面同意等五種情況外,都不能蒐集或處理。

 小民日常生活 造成嚴重影響

 按照這樣的條文,如果透過第三者問朋友的電話、MSN、臉書恐怕都有違法之虞。

無論是公家機關的通訊錄或是學校的畢業紀念冊,也都必須要取得每個當事人的書面同意。

 至於現在常見的網路「人肉搜索」,當然違法!

YouTube上面的影片、Facebook上面的照片,很多恐怕都可能成為新的訟源,最高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以下的罰金,另外還有民事的官司。

 目前媒體關注的焦點大多集中在民代問政、媒體採訪權益的限縮,但相對於一般民眾要面對的困擾,有憲法言論免責權保障的立法委員和有大法官解釋保障「新聞自由」的媒體,已經強勢太多了!即將三讀的個資法草案可說「一網打盡」,將對你我的日常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新版個資法

新版個資法將列為立法院下一會期優先協商法案
距今15年前通過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仍是臺灣目前「唯一」一個,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提供相關規範的重要法源依據。但不可諱言,該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仍侷限在電腦處理,並有行業別的限制,該法規範的內容對於現今社會而言,已造成極大的落差。

因此,有許多企業對於新版個資法究竟何時會順利通過立法院三讀,保持高度的關切。

個資法召集政黨協商的國民黨立委謝國樑承諾,「個人資料保護法對社會影響重大,第7屆第4個新會期於9月18日開議後,該法將列為最優先的協商法案,預計針對法務部重新提出的法案版本,進行政黨協商。」

個人資料處理保護不應局限「電腦處理」和行業別
1995年制訂通過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是臺灣第一個明訂個人資料保護的相關法律,不過,法案制訂的當時,電腦使用未如現今普遍,加上網路使用尚未興盛,因此法律規定個人資料保護的範疇,仍單純地侷限在「電腦處理」相關的個人資料上。

但從近年來不可勝數的個人資料外洩事件發現,許多受害者常常因為外洩的資料不是經過電腦處理,或者因為不是目前《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到規範的行業別,受害民眾只能以民法的侵權行為,作為相關的請求損害賠償,而不能以《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

再者,該法規範的個人資料必須透過「電腦處理」,也就是未經處理的紙本資料即便外洩,因為不是透過「電腦處理」,不在該法的規範範圍中,形成無法可管的狀態。這也造成,許多行銷公司拼命收集各種個人資料,「轉賣」給需要個資的各個公司,甚至也淪為某些詐騙集團進行詐騙的基本資料。

為了彌補舊版法案不足,新版個資法擴大保護客體,去除「電腦處理」和適用行業別的限制,未來需要保護的個人資料,將不僅止於電腦處理的個人資料;而去除行業別限制後,意味著各種公務機關和非公務機關與自然人,都適用新版的個資法。

甚至,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顧問、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莊庭瑞強調,「公務機關和非公務機關在新版個資法中也規定,不論是否是在我國領論,對我國人民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該法將一體適用。」

由於原本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是在1995年8月11日公布施行,也在2005年從原本的「徵信業、醫院、學校、電信業、金融業、證券業、保險業及大眾傳播業」等8大行業,擴大適用到其他包含「期貨業、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更生保護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百貨公司業、零售式量販業(大賣場)、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及開放網際網路登錄之就業服務業(人力銀行)」等9大行業。

刑事警察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常金蘭表示,許多新興行業不在《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原有或擴大適用行業別中,且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尚未過關,她坦言,「由於缺乏法律規範,相關的受害者皆難以根據現有的法律,向業者求償。」

個資法立法進度,一波三折
為了有效遏止個資外洩和詐騙橫行,多年來,新版個資法的攻防戰持續在政黨間上演。從2007年底立法院第6屆立委第6會期,當時立法院民進黨和國民黨進行黨團協商時,差一點通過新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法案條文,後來因為國民黨立院黨團堅持納入「民代除外條款」,導致個資法法案陣前折腰。

後來因為屆期不連續的關係,第6屆立委沒有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由第7屆第1會期法制委員會國民黨司法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謝國樑針對「個人資料保護法」重新提案,並於該會期完成委員會審查。其中,除了部分爭議條款將留待朝野協商外,個資法將進入朝野政黨協商階段。

根據立法院法案審查程序,個人資料保護法將進行朝野協商,在2個立院黨團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才會完成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二讀和三讀。但即將開議的立法院第7屆第4會期,主要任務是審查明年度預算的預算會期,謝國樑表示,個資法將是他列為最優先進行朝野協商的法案。

目前委員會通過的一些爭議條款,也已經由法務部重新提案並做字句修正,他說:「只要一有空檔,就會儘速排入個資法的協商日期,希望能在該會期順利過關。」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則說,對民進黨團而言,個資法也是相當重要的法案,但民進黨團目前只能配合國民黨提出的法案協商日期,難有置喙餘地。

黃淑英表示,目前個資法仍有許多爭議的條文,即便委員會審查已經超過1個月的協商等待期,對於這樣的重要法案,國民黨團為求慎重,也不至於逕付表決。但這也意味著,個資法即便已經完成委員會審查,仍充滿諸多變數。


看大圖

民代免責條文和賠償上限,仍有變數
委員會通過的個資法版本中,國民黨版強行通過「民代免責條款」,意即民代若基於問政之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可以不必告知當事人。闖關的民代免責條款造成民意極大反彈,紛紛認為立委為了一己之私、逕自擴權,侵犯人民隱私。

黃淑英說,民進黨團認為立委已經享有言論免責權,不應再有民代免責條款。謝國樑表示,由於民意反彈極大,在朝野協商的條文中,他已經同意刪除民代免責條款,但民代免責條文得以闖關成功,也是因為部分國民黨委員的堅持。他也不諱言地說:「進行朝野協商時,若仍有立委同仁堅持闖關民代免責條款,該條文仍可能過關。」

除了民代免責條款外,最有爭議的就是強化行政監督權利的條文。為了強化防制個人資料濫用,國民黨版認為各主管機關,必須在首長同意後才能派員檢查。面對這一保留條文,謝國樑表示,與法務部進行溝通後,同意採用原本行政院的版本。

另外,個資法委員會協商版本對於違反個資法的罰則,行政院版規定,「基於同一原因事實應對當事人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其合計最高總額5千萬元為限。但因該原因事實所涉利益超過5千萬元者,以該所涉利益為限。」

法務部表示,國民黨版與司法院對該條文立場最大的歧異在於,司法院認為,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一旦違法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造成被害人損失,將賠償總額設定上限為10億元以達嚇阻作用,但國民黨版則只規定,每人每一事件賠償金額為2~10萬元,並不設定賠償上限。

由於新版個資法為了俾利受害者的救濟,提出團體訴訟的救濟方式。但是,不論是原本行政院或國民黨版本,對於團體訴訟的規範與執行,仍有些許實務上的落差。未來在朝野協商的版本中,則納入司法院對於團體訴訟的建議,明訂提出訴訟的法院管轄所在地。例如,對公務機關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者,由該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管轄;對於非公務機關提起者,專屬其主事務所、主營業所或住所地之地方法院管轄。

黃淑英表示,民進黨對於包括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種族、政治意向、宗教信仰傾向及犯罪前科等敏感性個人資料,認為應該要更嚴格定義。她說,有時候,上述一般民眾或許不了解上述敏感性資料的價值甚至帶來的商業利益,這類敏感性個資的取得都不能以當事人同意即可,應該要有更嚴謹的使用規範。

2010/03/31

虐貓致死毫無悔意 台大博士生重判1年半

2010/03/31 09:4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博士班學生李念龍(已休學)被控連續虐貓致死案,台北地方法院30日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6個月;法官認為,李念龍受過高等教育,但全無悔改之意,應予重判,不准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若判決確定,將是首宗因虐待動物致死而須入獄的案例。此外,法官指出,李念龍尚涉嫌虐殺另外5隻貓,已另案告發移送檢方偵辦。


根據起訴書指出,前年底,李念龍在網路上向他人收養「國慶」、「琥珀」兩隻貓,帶回台大校園虐待殘害,導致貓咪嚴重腦水腫及骨折、肺臟出血,奄奄一息,再丟棄校園內;雖經民眾發現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李念龍出庭時坦承收養「國慶」及「琥珀」,但辯稱「國慶」在收養前就已受傷,帶回宿舍後便死亡;「琥珀」則是在收養當天就放養在台大校園,後來就失去蹤跡,否認虐殺貓隻。但法官不採,並追加認定,李念龍還虐殺另一隻貓「妹妹」。


法官認為,人類之所以異於禽獸,在於人類有是非、羞惡、惻隱及辭讓之心,也就是所謂「四端」;李念龍全無慈悲之心,欺凌完全無自救能力的幼貓為樂,視生命如芻狗,無視動物也有恐懼及身心痛苦,惡性重大。


法官指出,生命無價,眾生平等,動物與人類都是宇宙的一環,並無輕重之分,觀察社會文明進化的程度,就看其人民對待動物的態度;一個懂得尊重與保護動物,不以強凌弱、不以眾暴寡的社會,才能彰顯人性價值,也才值得尊重。對於李殘害3隻貓的行為,法官各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定應執行刑1年6月。

2010/03/18

2009年全球饑餓人口逾10億創歷史新高

2010/03/17 12:05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今天在一份最新發布的報告中說,全球饑餓狀況正在加劇,去年全球饑餓人口達10億2千萬人,創史最高。


「消除饑餓」是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中的一項,但饑餓仍是全球重大挑戰。潘基文在報告中說,過去15年來,全球饑餓人數一直在增加。此外,全球還有129萬名兒童體重不足,近200萬名5歲以下兒童發育不良。

報告認為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是食物來源減少,食品價格居高不下,而全球金融和經濟危機的爆發使得收入減少、失業增加,導致全球饑餓人口上升。

2010/03/07

保障哺集母乳 公共場所將須設哺乳室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7日電)行政院「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條文規定一定面積的公共場所須設哺乳室。衛生署表示,將配套訂定哺乳室設置標準,讓媽媽們有隱私且專用的哺乳、集乳環境。


衛生署府會聯絡室指出,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和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都是立法院本會期衛生署業務相關的優先法案;其中,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爭議較小,可望順利過關。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指出,草案內容規定,樓板面積大於500平方公尺的政府機關、公營場所,或服務場所樓板面積大於1000平方公尺的鐵路車站、航空站和捷運交會轉乘站,營業場所樓板面積大於1萬平方公尺的百貨公司等,均應設置哺乳室,並有明顯標示。


國健局指出,草案也授權衛生署研訂哺集乳室設置標準,國健局除了就基本設備、安全、採光、通風等規範事項外,將明定哺 (集)乳室除專供哺集乳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並強調應訂定管理維護辦法,友善母乳哺育環境。


依據草案內容,婦女在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時,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否則除處罰行為人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鍰外,若是行為人是公共場所的從業人員,也會連帶處罰場所負責人3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的罰鍰。


台灣母乳協會秘書長高宜伶指出,如果空間有限,可上鎖的會議室只要有電源、有椅子,也可權充哺育室,更重要的是,雇主應遵守「兩性工作平等法」或「勞動基準法」規定,提供1天2次、每次半小時的哺集乳時間,對母乳媽媽更友善。990307

教部:同志議題 100學年列國中小課綱

(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7 日電)教育部今天指出,「同志議題」已列入於100 學年實施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性別平等教育」重大議題,並融入七大學習領域教科書中進行教學活動。


明天適逢38婦女節100週年,教育部今天重申保障性別人權、消除歧視偏見的教育目的。


教育部表示,97年度出版「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已發送全國各級學校供教師教學使用;民國98年則是出版東華大學編製「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小階段),及高雄師範大學編製「性別好好教」(國中階段)性別平等教學示例,以專章論述同志教育、多元情慾及性別人權,並規劃於99年度印製相關教師教材與教師研習。


由教育廣播電台製播、於民國93年開播的「性別教育Easy Go」節目,教育部指出, 同志教育議題為該節目重要宣導方向,邀請相關民間團體人士擔任節目與談人,讓聽眾獲得更充足的瞭解。


教育部表示,97 年度「反性/別暴力」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戲劇競賽,明訂「同志議題」為參賽主題之一,期破除社會的恐同暴力及歧視,其中新竹縣新豐國中以「當我們『同』在『異』起」一劇,提倡尊重同志學生的友善校園,榮獲國中組第二名。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政策多年,教育部指出,有賴地方政府、各級學校及全民的支持,方能落實相關法令、保障不同性別或性傾向者的受教權,並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讓學生可以在尊重包容的學習環境中快樂成長。990307

婦女節釋利多 安胎假最多一年

2010/03/07 16:45
勞委會將修法,未來懷孕婦女如果出血或胎位不正,只要拿到醫師證明,就可以請安胎假,最長可以請一年,最快五月底上路,但準媽媽們卻不怎麼領情,大家都說,就怕回來以後職位不保,就算真的不舒服,也不敢請安胎假。


挺著九個月大的大肚子,廖小姐懷孕後期,就算雙腳水腫的不像話,也不敢請假,偶而的陣痛、出血,只要羊水沒破,都要撐一下,不過現在政府送出大禮,讓你請安胎假,最長可以請一年。不過準媽媽臉上的無奈,你看到了嗎?因為,沒人敢真的請假。


哎呀,看得到吃不到啊。雖然依照政府的規劃,未來婦女懷孕,不但可以請一年的安胎假,生產之後,最多還享有兩年的育嬰假,生個娃娃,給你三年的時間全心照顧他,但職場上的你爭我搶,老闆的臉色難以猜透,誰曉得回來之後,辦公桌上,換成了誰。(

健康五合一 新生兒免費打疫苗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台灣世界展望會與衛生署新竹醫院,呼籲社會大眾關注5歲以下嬰幼兒健康,昨天上午舉辦「健康五合一:寶寶平安、媽媽放心」宣導會,提醒爸爸媽媽注意這項免費的「新生兒公費五合一疫苗接種」防疫措施。


竹醫小兒科主任謝德貴說,嬰兒在出生後2個月,來自母體的自然免疫抗體就會逐漸減少,因此容易受到細菌病毒侵害。此時必須依防疫專家所訂定的期程,到指定醫療院所施打疫苗。


他說,本月1日起政府推動五合一疫苗為公費接種,除了原來的白喉、破傷風、百日咳三合一外,加入了沙克注射型小兒麻痺及b型嗜血桿菌疫苗,讓寶寶一出生就受到完整保護,不僅副作用減少,更大大造福弱勢家庭。


社工員同時也是孕婦及幼兒母親的徐雅惠說,她的第一胎在接種疫苗時,就要分次施打針劑,寶寶受罪媽媽也心疼,有了公費的五合一疫苗,不但寶寶少受皮肉痛苦,爸媽也減輕經濟負擔,實在是新生兒家庭的一大福音。


台灣世界展望會自今年起推動「兒童健康立刻行動」計畫,關懷5歲以下兒童的健康權益,目標是在2015年,讓全球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低三分之二。全世界每年有880萬名5歲以下兒童死亡,絕大部份是死於可預防、可治癒的疾病,如肺炎、瘧疾、腹瀉、營養不良等。只要透過一些簡單、低成本的健康措施,就能搶救其中600萬個小生命。「兒童健康立刻行動」相關內容,可上台灣世界展望會活動專屬網頁

2010/02/22

【宗薩欽哲仁波切開示】 完美主義者與出離心

【宗薩欽哲仁波切開示】 完美主義者與出離心

在佛教裡,出離有很多種含義和解釋,我遇到的很多人都把佛教的出離理解為遠離人世,就像悉達多太子曾經做過的那樣,不過這種解釋容易把尚未準備好的人嚇跑,佛陀並不打算剃光每個追隨者的腦袋。

對於生活在城市裏,喝桶裝水,每天坐地鐵上下班的人來說,悉達多的出離在多數時候只能是一種遙遠的夢想。他們可能並沒有太多的選擇餘地。如果你想修行佛法的話,你可能只能在這樣的環境裏修,在地鐵裏,在公司裏,在下班的路上,在晚飯之後。但你同樣可以出離,要知道,出離心並不只有一種表現形式。

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否具有出離心,可以以這種方法檢驗:在過去對你很重要的一件事,現在是否對你一點都不重要,過去可以輕易激怒你的事,現在你是否毫不在乎。如果是的話,那麼你就從這裏出離了。你需要出離的東西很多,並不只是不抽煙不喝酒或不打牌,那只是開始。

所謂出離,就是不再執著過去執著的事物。當你不再執著一件事物或一種習慣,它就失去了指揮擺布你的能力。你也就獲得了自由。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你必須出離所有的事物,才能獲得徹底的自由,我這裏所說的所有的事物當然不止是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也包括很多細微的東西。

例如,如果你看到一個觀點,這個觀點令你不舒服,那麼說明你執著於一個相反的觀點。這個觀點奴役著你,所以你會不舒服。這樣的事情也應該出離。不管這個相反的觀點正確與否,或是誰所說,如果他可以讓你不舒服,那你已經被攻陷,你都應該從那裏出離。

應該指出的是,佛教所有的觀點都是為了破除另一些觀點而出現,但它不應該成為你的新主人。你也許經常會變得很生氣,那是因為你的生活裡總是出現與你所預期的相反的東西。
例如,你請的臨時工可能讓你非常不舒服,僅僅是因為她擦桌子的方式與你不同,你很不喜歡她那種看上去非常笨拙的擦法。甚至有時候你在街上看見一些打扮誇張把頭髮染成綠色的人也會生氣。那是因為你執著於古老的審美觀。
要擺脫這種不爽的心態,有兩種方法,一種是你改變心態,不再執著於每個人必須按照你的方式去做事的想法。還有一個就是換一個擦桌子的方式和你所期待的一樣的臨時工。

很顯然,前者是一勞永逸的方法(佛教用的就是這種方法)。後者只能暫時解決問題,你可能必須不斷地更換臨時工(這也是很多人不斷更換老公的原因)。你可能花了很多時間找到一個照你說的方式去擦桌子的臨時工,但你很快會發現,她上廁所的時候居然忘了沖馬桶。

因此,試圖以改變外在的世界來追求完美是徒勞無功的。永遠會有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現,把毫無準備的你激怒。你有多少執著,就有多少痛苦,要擺脫痛苦,你必須從所有的執著裏出離。當你生氣的時候你應該看一下自己的心,為什麼會生氣。是否因為出現了與你期待正相反的東西。你的期待,就是你所執著的東西。

佛陀不會被任何事情激怒,因為他出離了所有的執著。你可能因為任何事情生氣,你可能因為公共汽車開的太慢而生氣,可能因為找不到所需要的東西而生氣(她把東西放哪了?她總是亂放東西),甚至可能因為你想讓他生氣的人不生氣而生氣。這說明你非常脆弱。你很容易被激怒。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修行之後,你可能還是未能了悟空性,也不知道金剛經在說什麼。但你還是和過去有所不同,過去你是個追求完美的人,而現在你已經可以容許很多不完美的事在自己的生活中出現。例如,你可以吃一道比較鹹的菜而不會抱怨。

所謂完美主義者,也就是說,你希望所有的事情都要達到你所希望的樣子,你希望住在牆壁是天藍色的屋子裏(如果不是,你就會睡不著覺),你不喝桶裝水之外的任何水,你希望用自己喜歡的杯子喝茶,希望茶的味道不要太濃也不要太淡。
做一個完美主義者的壞處就是,你會經常痛苦,因為這個世界上多數事情都不會輕易俯首聽命,它們不會事事順著你。要讓他們達到你所希望的樣子,你必須花很多時間。很多人試圖創造完美的世界,不過他們最終都被證明失敗了。事實上,只要把你的心稍作調整,一切都會很完美。
你之所以看到的是一個不完美的世界,是因為你有各種執著和不切實際的期待 ,如果你可以從這裡出離,你會變得非常強大,你不再堅持必須住在有藍色牆壁的屋子裡,不再堅持必須喝桶裝水,不再堅持必須用自己喜歡的杯子喝水,不再堅持茶的味道必須不濃不淡。
如果你出離了所有的執著,那麼你就會變得非常自由,沒有任何事情可以激怒你或傷害你。

2010/02/20

少子化問題日趨嚴重 台灣人口結構面臨改變

:2010/02/19 09:45 徐忠佑
台灣人口將出現結構性變化!受到經濟等多項外在因素影響,台灣去年出生率只有千分之8.29成為全球出生率最低的國家;同時台灣平均壽命不斷增加,平均壽命來到78.97歲。台灣有可能在2017年,65歲以上的人口數佔了總人口數的14%,邁入高齡社會。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官員評估,少子化與高齡化的趨勢,將讓台灣提前耗盡「人口紅利」,在短短10年內,面臨人口負成長的挑戰。
◎台灣出生率履創新低 人口面臨負成長
中國人向來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的觀念,只是近年來隨著社會形態的改變,台灣出生率卻是年年創新低,根據內政部的統計,2009年台灣的出生率已經成為全球最低,出生人口數也接連兩年低於20萬人。經建會官員指出,數據凸顯台灣少子化情況日趨嚴重,由於台灣目前15到64歲勞動人口數,超過總人口數的6成,依舊享受「人口紅利」的好處,預估到2027年台灣才會出現人口負成長,但是現在卻可能不到10年後,台灣就要面對人口負成長的事實。經建會人力資源處專員范瑟珍說:『(原音) 我們大概還有10年左右的時間還在享受人口紅利,所以這個報告就是提醒大家很快喔,10年後就沒了。』
◎政府提供短期生育補助措施 誘因不足效果有限
其實台灣少子化趨勢日益嚴重,政府並非沒有看見,不但中央政府積極提供讓民眾願意生育的誘因,推出發放幼兒教育券、醫療補助、托育補助、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措施。受僱者不分男女,還可請2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假;地方政府也紛紛砸下重金,包括新竹縣市、嘉義市、彰化縣、雲林縣等多個縣市,都發放生育補助津貼,目的都是協助民眾減輕養兒育女的沉重負擔,只是效果依舊不彰。學者分析認為,政府鼓勵生育措施都屬於短期補助,但是教養小孩動輒就要花費數10年的時間與金錢,因此這些措施對提高民眾生產意願的幫助,其實相當有限。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王雲東:『(原音)實質上,如果母親請的話大概也只能請半年,那半年之後,小孩的養育、教育費用還是要由父母負擔,所以這是一點點誘因,但不是很大的誘因。另外,生育津貼部份來講,會有一些效果,但是我們還沒有全面性發放生育津貼,是各縣市依據自己的狀況與財政來考量。』
◎活絡銀髮族人力再利用 減少社會負擔
除了少子化的問題,台灣人口結構要面臨的問題,還有65歲以上退休人口不斷增加的老年化問題。同樣是內政部統計,目前台灣民眾的平均年齡已經逼近80歲,老化指數衝上65%,超越鄰近的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極有可能在2017年銀髮族人口比例達到總人口的14%,讓台灣步入高齡社會。比起回復生育率需要經過1到2個世代的努力,經建會認為,如何有效再運用銀髮族人力,更是不可忽視的課題。有鑑於台灣教育日漸普及、醫藥又不斷進步,許多人即使到了退休年齡,依舊身強體壯、又擁有專業知識,因此政府應成立「高齡者人力資源中心」,讓銀髮族重回職場自給自足,減輕社會福利負擔。范瑟珍說:『(原音) 高齡者其實以後的教育都是很高的,希望這些人變成一個智庫,一方面專業能夠傳承,一方面我們也希望當勞動市場缺乏這些專業的時候,我們希望能引導這些專業的人力可以再回到職場來。』
對照鄰近的日本、香港與歐美國家,少子化與高齡社會都是不可逆轉的社會現象,惟有持續擴大生產誘因與活化銀髮族人力再運用,才能減少青壯勞動族群擔負撫養人口老少兩端的重責大任。

2010/02/07

起飛前發簡訊 女子吃官司

2010/02/07 14:0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台北市陳姓女子,去年12月間在松山機場搭機起飛前,無視空服員制止,堅持以手機傳送簡訊給友人。台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將陳女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指出,40歲的陳姓女子於民國98年12月4日下午,在台北松山機場搭乘華信航空前往金門的班機,當時機艙門已關,機員廣播禁止使用任何電子產品之後,陳女仍持續開機傳送簡訊給友人。
檢方表示,空服人員看到後,立即制止陳女的行為,但陳女拒絕關機,並大聲咆哮「一定要傳簡訊,很重要」,空服員制止無效後,松山機場塔台指示該班機拉回停機坪的登機門處,由航空警察將陳女逮捕。北檢日前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將陳女起訴。
檢方說,依民用航空法規定,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時起至開啟艙門止,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包括手機在內、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違反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
檢方指出,若因此致人於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990207

2010/02/06

首架國籍私人飛機停松山 每小時73.5元

:2010/02/05 14:35
登記中華民國籍的第一架私人航空器昨天出爐,由設籍台北縣新店的鋐維公司所擁有的灣流五型私人噴射客機拔得頭籌。取得「B-99888」的「航空器編號」,可自由往返國內各機場及兩岸。至於是否有其他企業主跟進?交通部表示:目前沒有聽說。根據經濟部的公司登記資料顯示:鋐維公司登記資本額十億元,郭台銘的子女分別擔任董監事,但郭台銘本人並不在董監事名單上。鋐維公司所屬的這一架私人飛機,以台北松山機場為基地,鋐維公司並且一口氣申請了三個停機位,未來還有新的購機計畫。有趣的是,停飛機比停車便宜:這架私人飛機停在松山機場一天只收新台幣1764元,平均每小時不到80元,比101大樓地下停車場貴一點。(彭群弼報導)
民用航空法修正,開放國人持有私人飛機,拔得頭籌搶先登記的第一架私人飛機前一天出爐:由設籍台北縣新店領到編號「99888」的「牌照」:註冊登記為中華民國B字頭的航空器。民航局表示:從航空器所有人的資料顯示是登記在台北縣的鋐維公司所擁有,灣流飛機製造公司出品的灣流五型私人噴射客機,可搭載八名旅客。拿到本國籍航空器資格之後,可以自由在本國各機場進出,起降費每次夠約各八千二。最重要是可以直航兩岸,對於企業主往返兩岸提供很大的便利,不過目前沒有聽說有其他企業主跟進。
根據經濟部公司登記資料顯示:鋐維公司資本額十億元,董事長是曾任群創董事長,鴻海集團資深顧問莊宏仁擔任,郭台銘的子女分別擔任董監事。但郭台銘本人並沒有出現,鋐維公司成立於民國九十三年,目前公司營業項目包括航空器及零件的批發零售,管理顧問等等。
這架私人飛機基地設在台北松山機場,由華航及華信負責地勤代理及維修,不過,因為松山機場已經沒有空餘的廠棚,因此提供了一處「遠端」停機坪,位置大約在跑道頭,空勤總隊直昇機停機坪附近。停飛機貴不貴?答案是:比百貨公司停車貴一點點而已:依飛機起飛重量換算,鋐維公司這一架造價新台幣十五億的飛機,每天的停泊費約新台幣1764元,換算之後,每個小時的「停機費」是73.5元,比101大樓地下室一小時六十元,貴一點。

消保會確認 SOGO禮券可續使用

2010/02/05 18:04 林永富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消費者在SOGO百貨的權益,今天獲得更確切的保障。行政院消保會今天邀集主管機關經濟部、SOGO百貨公司、遠東百貨公司及積點購物卡的鼎鼎行銷公司會商,獲得各方確認未來無論經營權是否易主,消費者的禮券及積點卡權益都不受影響。
消保會昨天接受本報詢問時,已表示消費者權益應受保護的立場,無論經營權未來由誰取得,對禮券及積點購物卡(Happy GO卡)的權利義務都應概括承受。今天更進一步邀各方業者確認,以解除消費者心中的疑慮。
SOGO百貨禮券部分,確定與遠東百貨相互連帶擔保,民眾持該禮券可依面額向SOGO百貨、遠東百貨、愛買百貨、遠企百貨、全家福公司購買等值商品或服務,且無使用期限。
會中也確認,由於SOGO百貨禮券係以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名義發行,與經營權爭議無涉,即使將來太平洋崇光百貨發生經營權易主情形,依相關規範,仍不影響持券人使用權益。
在Happy Go卡部分,該卡係由鼎鼎聯合行銷公司所發行,由於並無實體店面,故以SOGO百貨公司或遠東百貨為發卡據點,但這兩家百貨公司僅為其特約商店之一。
民眾持Happy Go卡得於包括SOGO百貨、遠東百貨、金石堂、威秀影城在內的各特約商店使用,其點數依目前相關規定供民眾使用,即使將來太平洋崇光百貨發生經營權易主情形,仍不影響持卡人使用權益,點數仍持續有效。
消保會也提醒消費者,由於禮券屬預付型交易,禮券持有人仍宜儘早使用,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果對SOGO百貨禮券或Happy GO卡使用有任何疑問,可分別洽詢SOGO百貨、遠東百貨及Happy GO卡的客服單位。

2010/01/30

補教界:學測國文 5年來最難

大學學測今天登場,台北市補教業者認為,國文科考題設計皆在95課綱內,文言、白話文占分各半;考題是5年來最難,鑑別度足以考出優秀學生。
台北市補教業者認為,國文科考試題型今年設計和去年相同,測驗類型修辭學大幅增加,較去年增加20%,在選擇題54分中占11分。雖然修辭學考題增加,但對學生而言,不一定不容易拿分;擬人、映襯、排比這類修辭學,小學教材中就開始教。
教材分配方面,補教業者分析,文言、白話占分比例是1比1,題型單選題簡單,多選題最難,其中部分題目若不瞭解歷史背景,恐怕很難答對。
非選擇題方面,補教業者認為,近年學測已融合各種書寫手法。今年3道題目,第1題「悲秋」文章解讀,限制文長150至200字,學生可能受限字數。第2題顧炎武的「廉恥」,學生高中三年一定讀過,要做分析應該不難。
至於引導寫作題目「漂流木的獨白」,想像自己是1株躺在海邊的漂流木,述說自己的遭遇與感想。補教業者表示,以第1人稱書寫,較有臨場感、親切度高,同時結合八八水災時事,是考生很好發揮的題目。990129

數學 中間偏難有水準

不少考生反映今年數學偏難,觀念題較多,全教會也分析說,今年有複雜計算,部分題目不僅過多計算且太多轉折,影響作答時間,不符學測考概念的精神。全教會說,這兩年數學對社會組學生都偏難,可能造成社會組學生放棄數學。
全教會建議,題目應中間偏易,並縮減繁雜計算,加重對概念的理解及圖形的判讀。
今年數學科考廿題,相對往年概念和計算七比三,今年則各半,幾何題甚至高達九題、佔四十五分。
黃姓學生表示,難度更甚去年;唸自然組的李姓學生也指出,需應用基本觀念的題目很多,以三角函數及機率比重最大。陳姓考生則說,此次數學科雖沒特殊題型,但很多同學都認為,選填最後一題考拋物線距離的計算最難,不易得高分。
補教老師認為 鑑別度高反映程度
補教老師則認為,今年是近五年「鑑別度最高、最有水準的題目」。至於學生反映難度高的選填最後一題,補教老師解赫哲表示,若觀念正確,用對方法、以拋物線定義重新連結條件,兩步驟一分鐘就可解出,但若用代數觀念硬拚,十分鐘還未必解出來。
補教老師認為,題目敘述雖短小,考生若概念不懂,計算不會,很難憑運氣猜到答案,中等程度考生較吃力,預估錯兩題半仍可拿到滿級分,五標與去年差不多:十一、九、六、四、三級分。
解赫哲表示,整體分析今年沒有陷阱題,也沒有情境題,數學再差的考生至少應會有五分,至於指考不考的圓錐曲線則佔十五分。
協助審題的高中數學老師說,試題分布平均,一至四冊每冊約佔二十五%,沒有偏重某一版本教科書,也搭配幾題需用兩個以上概念,以鑑別高分群學生。

社會 國內外時事大會考

今年社會科儼然是時事大會考,莫拉克颱風、越域引水、內閣改組美國牛肉、H1N1疫苗消費券、哥本哈根氣候會議等重要時事全都入題,甚至英國旅遊網站評選台灣豬血糕為「全球十大最怪食物第一名」,也成為考題。考生反映不能死讀書,要多看新聞時事了!
照片和圖表多也是命題特色,入闈的試考生評估約佔六分之一。但補教老師陳威立認為,考生觀念通、看得懂圖表就會答題,且高一上下的通論比率達七十九%,自然組考生只要攻高一地理即可,對自然組考生較有利。
公民科的法律題超難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各廿四題,總計七十二題。整體分析,公民科的法律題超難。補教老師許法羽認為,應都會錯在法律題,公民要廿四題全對很難。
例如單選第五題乙選項「醫師受託,為癌末病人注射毒藥實施安樂死,仍構成犯罪」為例,安樂死分消極、積極兩種,消極不犯罪,積極屬加工自殺罪。
地理科,協助審題的高中老師分析,結合時事及社會趨勢的地理現象是命題重要來源,包括曾文溪越域引水的水資源利用、美牛爭議的科技化農牧畜養、網路電子零售業特性、人口老化下的老人安養負擔。
審題老師指出,台灣的地理題材多,例如台灣工業區的設置、常見海岸景觀、台東焚風大火與谷口沖積扇判讀等;中國地理則完全沒出題。
歷史科,高中老師指出,各冊平均分布,試題偏易、活潑,學生熟悉課綱精神,拿高分不難;補教老師郭敬認為,考生若時間軸觀念清楚,就易拿高分,台灣史出六題,比往年少一到二題,但有背就有分。

2010/01/27

金額破紀錄,台灣今年發債一兆

文章來源:時報資訊 發表時間:2010/01/27
【時報-各報要聞】
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今年國庫將融資1兆元,其中淨增加債務4,450億。這兩個數字雙雙創下史上最大規模的紀錄。
李述德昨日應邀在歐洲商會發表演講後,歐商關切台灣政府財政狀況,李述德因此做如上表示。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債務基金每年都有合約到期,民國99年預計舉新還舊的金額約4,000億。此外,關於國庫的短期調度,在99年估計發行國庫券及1年以下的短期借款調度約2,000億。總計,99年國庫的財務融資規模上看1兆,債券市場的供給量很大。
99年債務淨增加激增,主要是估計營所稅下降,及支應八八水災重建、4年5,000億的特別預算欲小不易之故。
回顧過去,民國92年也是我國嚴重的欠收年,稅收短徵千億,當年中央政府淨增加債務2750億。
而馬政府自97年520上任以來,債務如雪球般倍增,98年淨增加債務4064億,其理由是為了刺激消費發行消費券983億。又來到99年,舉債又比98年更嚴重。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編列舉債2,480億,扣除其中強制償還債務660億,淨增加1,830億;另外99年特別預算的舉債數2620億,合計99年中央政府淨增加舉債4,450億,輕易打破往年紀錄。
到目前為止,拜利率市場低廉之賜,國庫前日發行30年期公債利率,利率僅2.49%,國庫債息壓力不致於太大。
累計至99年底,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為4兆6,699億元,占前3年GNP平均數的36.8%,距離法定舉債上限40%只剩下3.2%,約4000多億元,以馬政府過去2年舉債速度來看,到明(100)年,中央政府的舉債就到頂,勢必要再修改公共債務法,提高債限。(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王信人/台北報導)

2010/01/25

少子惡化 台灣生育率急降

2010/01/25 00:07 史倩玲
【記者史倩玲綜合報導】台灣生育率已經是全球倒數,但從2010年開始,台灣育齡婦女人數開始大幅下降,少子化現象將更形惡化。
每人只生一個
在國際間,少子化已經是普遍的現象,聯合國統計1960至1965年全球育齡婦女生育率為5.0人,2000至2005年降至2.5人,預估2010至2015年將降為1.3人;而各國生育率也隨開發程度不同而有不同,2000至2005年已開發地區生育率為1.6人,發展中地區為2.9人。
根據內政部統計,2008年台灣出生嬰兒為19.9萬人,比1960年減少52.9%。而每年出生人數除了傳統偏好於龍年生產,受到生肖影響稍有消長之外,呈顯逐年減少趨勢,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在1985年降到2人以下,也就是說,一位婦女一輩子生不到兩個孩子。近年更急遽下滑,到2007年為1.1人,而2008年更僅剩1.05人。
育齡婦女減5成
少子化的原因,除了生育意願降低之外,另一個因素就是台灣育齡婦女人數從2010開始大幅下降。根據內政部的資料顯示,由於從1970年代開始,台灣0至14歲幼年人口不斷減少,導致育齡婦女人數從2001年開始下降趨勢。在2001年時,15歲以上有偶婦女的人數還有990萬8,126人;但到了2008年卻只剩下498萬4,951人,下降幅度接近5成。,而從2010年開始,下降幅度更將開始快速增加。
由於台灣目前總人口成長已經降到4%以下,一旦幼年人口步入生育期後,人口成長將呈現逆轉,呈現不增反減趨勢,預估2026年我國總人口到達高峰,之後台灣人口將快速減少。
育齡女性人數減少已經是隱憂,但育齡女性的有偶率也在快速下降。2000年底15歲以上女性人口有偶率為56.78%,未婚女性占30.35%。而2008年,15歲以上有偶女性,僅佔總女性人口的52.24%,而未婚女性則成長為31.32%。
企業規避生育福利
由於雙薪家庭已經是目前社會結構的主要形式,因此企業對於員工生育的友善程度更影響生育的意願。但根據行政院勞委會估計,2007年事業單位提供育兒相關福利的比例卻普遍不到5成。提供流產假的企業比例僅有46.8%,陪產假為46.6%,家庭照顧假為43.1%,留職停薪為52.6%,調整工時為30.8%,有托兒設施為41.6%,而設置哺乳室的企業比例僅有6.4%。
由於托育服務不足,生育婦女只能依靠家人幫忙照顧。根據內政部統計,2004年學齡前幼童主要托育方式,0至3歲幼兒家人照顧的比例為76.8%。如果沒有家人照顧,女性只能放棄工作。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2006年生育離職率就高達15.4%。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指出,政府與企業將生育成本轉嫁給每個家庭或是女人自行承擔,少子化的問題絕對不可能解決。要提高台灣生育率,政府與企業應該提供更多的照顧措施。

2010/01/21

高普考榜首齊聚談考經/「小」護士絕招 連寫百日考古題

:2010/01/21 04:11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為了取得專技證照,國內每年有近二十萬人次投入專技國考,為了讓更多有志參與者取經,考選部昨邀來七十多位老中青高普考榜首分享「考經」。
最年輕的二十二歲護士榜首施玟君透露,應考訣竅是連寫一百天模擬考古題;五十歲才考上引水人榜首的鍾克華,則認為有著急切想與家人團聚的心,才會全力以赴。
葉金川忘記曾是榜首
慈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葉金川是在六十四年取得醫師專技考試榜首,他笑稱自己當年考過太多考試,連當過榜首都不記得了;他認為專技證照只是取得入門票,對醫師來說,則只是取得探索人類身體知識的鑰匙,考上後才是真正學習的開始。
六十四年的律師榜首、現任最高法院法官許澍林則提醒所有取得專技證照者,從業應慎重,要把專業放在第一位。
最有趣的是,昨於專技人員高普考榜首座談中,自由時報姊妹報、英文台北時報(Taipei Times)記者賴昱伸拿下外語導遊人員(英語組)及外語領隊人員(法語組)雙榜首,原本負責採訪工作的他,頓時間成了鎂光燈焦點,被記者團團包圍,他也大方的秀出剛取得的兩張榜首榮譽狀。
年紀最輕的施玟君目前還在台北護理學院二年制技術學院就讀,她是去年專技普考護士類科榜首,由於親姊姊與兩位表姊都是護士,她也選擇了護士這條路,她說,自己不但不怕血、不怕打針,看到血還會「很興奮」。為了能順利取得護士證照,她在準備過程中,連寫了一百天的考古題,還自行模擬考試情境,上考場更得心應手。
家人當動力 考上引水人
年紀最長的榜首則是現年五十歲、去年專技高考甲種引水人(安平港)類科的鍾克華。他說,曾在海上被海盜追過兩次,每次航經亞丁灣,全船都得高度戒備;他回憶,長年在海上工作,與家人聚少離多,每次回家,小女兒半夜還會跑到床前看他,疑惑著:「為什麼有個陌生的叔叔睡在媽媽旁邊?」參加「引水人」國考,是希望脫離海上漂泊的生活,多些時間跟家人團聚。

高普考榜首齊聚談考經/「小」護士絕招 連寫百日考古題

:2010/01/21 04:11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為了取得專技證照,國內每年有近二十萬人次投入專技國考,為了讓更多有志參與者取經,考選部昨邀來七十多位老中青高普考榜首分享「考經」。
最年輕的二十二歲護士榜首施玟君透露,應考訣竅是連寫一百天模擬考古題;五十歲才考上引水人榜首的鍾克華,則認為有著急切想與家人團聚的心,才會全力以赴。
葉金川忘記曾是榜首
慈濟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教授葉金川是在六十四年取得醫師專技考試榜首,他笑稱自己當年考過太多考試,連當過榜首都不記得了;他認為專技證照只是取得入門票,對醫師來說,則只是取得探索人類身體知識的鑰匙,考上後才是真正學習的開始。
六十四年的律師榜首、現任最高法院法官許澍林則提醒所有取得專技證照者,從業應慎重,要把專業放在第一位。
最有趣的是,昨於專技人員高普考榜首座談中,自由時報姊妹報、英文台北時報(Taipei Times)記者賴昱伸拿下外語導遊人員(英語組)及外語領隊人員(法語組)雙榜首,原本負責採訪工作的他,頓時間成了鎂光燈焦點,被記者團團包圍,他也大方的秀出剛取得的兩張榜首榮譽狀。
年紀最輕的施玟君目前還在台北護理學院二年制技術學院就讀,她是去年專技普考護士類科榜首,由於親姊姊與兩位表姊都是護士,她也選擇了護士這條路,她說,自己不但不怕血、不怕打針,看到血還會「很興奮」。為了能順利取得護士證照,她在準備過程中,連寫了一百天的考古題,還自行模擬考試情境,上考場更得心應手。
家人當動力 考上引水人
年紀最長的榜首則是現年五十歲、去年專技高考甲種引水人(安平港)類科的鍾克華。他說,曾在海上被海盜追過兩次,每次航經亞丁灣,全船都得高度戒備;他回憶,長年在海上工作,與家人聚少離多,每次回家,小女兒半夜還會跑到床前看他,疑惑著:「為什麼有個陌生的叔叔睡在媽媽旁邊?」參加「引水人」國考,是希望脫離海上漂泊的生活,多些時間跟家人團聚。

浮動油價溢收75億 經部遭糾正

更新日期:2010/01/21 04:11

機制不當 未全反映匯差利益
〔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監察院以中油浮動油價機制不當,未完全反映台幣升值的匯差利益,自二○○八年至今溢收近七十五億元的油價,通過糾正經濟部。監委並要求經濟部應在兩個月內檢討浮動油價,將超收款還給消費者。

對此,經濟部能源局與中油公司雖說會虛心檢討,但仍堅持油價計算方式無誤,強調會向監院再提出說明。
要求經部 兩個月內檢討返還
此糾正案是由監委程仁宏、洪昭男與李炳南提出,這三位監委去年七月已針對中油人事浮濫,虧本實因本身效率不佳而提出糾正案,當時程仁宏就曾批評,中油是「虧全民的、賺自己的,把全民當成提款機」;這次則是對浮動油價機制提出檢討。

程仁宏說,自二○○七年十二月到二○○八年五月油價凍漲期間,新台幣大幅升值,但後來油價解凍復漲,中油並沒有在浮動油價機制中足額反映新台幣的升值利益,也因此從當時至今年一月以來,中油在無鉛汽油及超級柴油部分溢收約七十五億元。

指初始稅前批售價 未必可信
程仁宏另指出,經濟部宣稱做為油價計價基準的九二無鉛汽油稅前批售價每公升比日本少四元,但當監院要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時,中油卻無法提供;此外,各國稅費不同,台灣汽車燃料使用費採隨車徵收,亞洲鄰近國家卻多採隨油徵收,而中油換算價格時並沒有計入燃料使用費,因此很難說浮動油價初始稅前批售價合理可信。
洪昭男也表示,浮動油價公式將利潤納入浮動,油價長期上漲趨勢中,明顯不利於消費者,且調價指標將杜拜及布蘭特原油均價分別以七十%及三十%的權重計算,但這與二○○八年實際進口油源兩者分佔六十七%與二十三%有所不同,也該檢討。

將工業用戶成本 轉嫁一般人

此外,李炳南指出,中油成品油的生產成本計算,出現以高價汽、柴油產品分攤低硫燃油生產成本的現象,也就是把工業用戶使用的燃料油生產成本,轉嫁給一般使用汽、柴油的消費者,悖離使用者付費原則。

程仁宏表示,按照浮動油價公式,國內汽、柴油按八十%的比率反映國際油價波動,然而二○○七年國際油價高漲時,國內油價曾凍漲一個月,但當年中油純益仍達一二六.一億元,「顯見這比率有檢討的空間」。

另,李炳南認為,國內油品凍漲期間,國內與國際油價價差擴大,民間業者放棄國內油品市場,大量外銷油品獲取鉅額利潤,衝擊國內油品供應穩定性,而中油獨撐國內需求責任,造成後續虧損,主管機關應研議穩定市場供需機制、維護市場競爭公平。

經濟部:將再說明計費方式
對監院的糾正,經濟部能源局長葉惠青昨說明,○七年的稅前盈餘主要來自海外分配油氣權益、轉投資等,光是汽、柴、燃料油三種油品,全年合計就虧損四十七億元,並非未受凍漲影響。
葉並指出,浮動油價以指標原油價格變動幅度八成做為汽、柴油稅前價計算基準,中油原油成本占八十三%,浮動油價只反映八十%,未必不利消費者。
至於監委質疑浮動油價初始稅前批售價未必合理可信,葉惠青回應,各國稅費計算不一樣,目前台灣確實是採隨車徵收,然而即使換成隨車徵收燃料費,對油價影響也不大,「只差兩塊錢」、且「還是亞洲國家最低」。

泡麵「虛有其表」 內容與圖片差很大

2010/01/07
泡麵沒肉塊,只准叫湯麵
寒冷冬天來碗香噴噴、熱騰騰的泡麵,不但滿足了味蕾,也趕走了寒意。不過,往往打開泡麵時,總會感到失望,怎麼跟包裝圖片差很大。消基會今(6)天公布市售泡麵抽查,結果發現絕大多數都是「虛有其表」,圖片看似美味,但內容物都以乾燥蔬菜、碎肉末充數,有誤導消費者的疑慮。消基會呼籲,應強化規範照片的真實性,泡麵業者也應立即改善。
  消基會於去(98)年12月初,在大台北地區便利超商與超市購買15件泡麵,再請26位評審人員填寫「5份量表」,得分越高表示樣品包裝圖片與實際內容物落差越大,其中「維力媽媽麵」獲得最高分,外包裝的圖片有肉片,葉菜,荷蘭豆,蛋皮,玉米紅蘿蔔以及疑似香菇的配料,但實際內容物卻只有蔥末和少許的脫水紅蘿蔔末。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指出,標寫「圖案僅供調理參考、實際內容物參見標示」就是逃避法令要求業者擔負的責任,已涉及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規定,即「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
  其實,行政院消保會去年12月間就針對泡麵內容物與圖片差異度進行檢討,並公布泡麵新制,像是只有脫水料理包的碎肉末,就不能稱為牛肉麵,應改成牛肉「湯」麵,並要求市售泡麵外包裝上標示的「圖案係供參考」字樣須放大4倍,以免混淆視聽。
  不過,消基會認為,僅改變商品名稱是不夠的,不能放任業者將「多餘」的食物,假藉廣告創意的名義,放在包裝圖片上,這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業者必須立即改善,以免誤導消費者。
  此外,消基會今天並公布市售泡麵鈉含量、脂肪含量與防腐劑的調查情形。結果發現,所有產品都未含防腐劑,但是,卻有一家業者的鈉含量過高,恐會威脅消費者的健康。
  該廠商為「味丹麵絕活濃拉麵鮮味蚌麵袋麵」,依其標示換算,每一百公克鈉含量為1,160毫克,但實際檢測結果,每一百公克鈉含量卻高於1,800毫克,誤差達50%以上,遠超過規定的允許誤差範圍。
  消基會表示,該廠商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主管機關可處業者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賣。
  消基會也建議,民眾可將泡麵加上新鮮蔬菜改以水煮的方式烹調,並且酌量添加油包及調味粉、或是不要把湯全部喝完,以控制鈉及脂肪的攝取量,以維護個人健康。

高市弱勢兒少寒假餐食券 每人千元

高市弱勢兒少寒假餐食券 每人千元
更新日期:2010/01/19 14:02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9日電)弱勢兒少寒假餐食券再度啟動。高雄市政府去年起開辦的兒少餐券有2000人受惠,今年增為3000人,開辦經費共300萬元。社會局盼這份餐券可提供弱勢兒童少年於寒假期間免於挨餓。
高市府社會局長蘇麗瓊今天表示,每張新台幣50元的餐食券可於統一超商購買食物,每名弱勢可以領取20張,只要持有這些餐食券就號可以到超商選購便當、速食、麵包或泡麵等食物;市府盼能彌補平日於學校有營養午餐的孩子免於寒假期間挨餓。
  蘇麗瓊說,受領對象以單親或是弱勢家庭的國中、小學生為主。多個單親媽媽對於市府這項福利措施皆表感激與受用,讓她們於外出打工時,不必因為孩子放寒假而急於為孩子準備餐點。
  高雄市長陳菊今天代表接受鳳邑舊城城隍廟管理委員會捐贈30萬元的餐食兌換券;市府另編列270 萬元支應所需經費。990119

2010/01/13

2017年台灣邁入高齡社會

經建會推估/2017年台灣邁入高齡社會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發表時間:2010/01/13 推薦數:0 回應數:0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
因應高齡社會的來臨,經建會表示,除提升生育率的現行政策外,也要有新思維,建議在高齡者教育程度越來越高下,應建立「高齡者人力資源中心」,並參考美國成立「志工人才庫」,活絡人力再運用。
根據WHO定義,六十五歲人口佔總人口七%以上就進入高齡化社會,超過十四%為高齡社會,鄰近國家如日本,高達二成人口在六十五歲以上,稱之為超高齡社會。
去年台灣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口佔比重已經達十.六三%,經建會推估最快台灣老年人口將在二○一七年,提高到十四%,由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
經建會調查,我國目前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具大專以上教育程度僅有八.七%,但五十到六十四歲人口則高達二十.二%,未來高齡人口的特質將是壽命長、程度高且孩子少。
經建會建議,可建立「高齡者人力資源中心」,作為專業傳承智庫,鼓勵國家所需技術人才重返職場,整合各類志工服務組織,比如專業人才在屆齡退休後延攬做有給職顧問或轉介志工單位。

2010/01/06

立院三讀 罰金易服勞役者得易服社會勞動

更新日期:2009/05/19 18:33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19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中華民國刑法與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增訂罰金易服勞役者,原則上得再易服社會勞動的制度,預定9月1日 開始施行。
現行條文規定,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而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台幣1000到3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罰金應於裁判確定後2個月內完納,期滿而不完納者,強制執行。其無力完納者,易服勞役。
三讀修正條文規定,罰金易服勞役者,除易服勞役時間超過1年、應執行超過6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的罰金等,得以提供社會勞動6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
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超過2年,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執行勞役。
法務部於條文初審時表示,法律雖有易科罰金的規定,但隨貧富差異,已造成沒錢易科罰金者,只能入監服刑的不公平現象,修法將可避免短期自由刑的流弊,舒緩監獄擁擠問題,避免增(擴)建監獄,節省矯正費用,減少政府財政負擔。
法務部統計,去年底有4萬5933人未聲請易科罰金,占得易科罰金人數的41%。隨經濟不景氣及失業率升高,沒錢易科罰金人數日漸增加,截至今年3月底止,已累計有9831人,占得易科罰金人數的44%,凸顯易科罰金制度的不足。
立法院也修法通過,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宣告而被宣告緩刑者,主管單位得命犯罪行為人向指定的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或團體,提供40小時以上、240 小時以下的義務勞務。
立法院初審時原本將學校納入義務勞務範圍,但部分立法委員有疑慮,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召集朝野協商後達成共識,不將學校納入義務勞務範圍。




貮.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第41條修正案,訂本年9月1日實施易服社會勞動(一)原規定可易服社會勞動之範圍僅限於緩起訴被告附帶義務勞務者及緩刑被告附帶義務勞務者二類.(二)97年12月立法院通過刑法第41條修正案,擴大了易服社會勞動的範圍1。規定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如未聲請易科罰金或無資力繳納罰金,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同條第三項規定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即最重本刑已逾五年)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亦即包括: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原可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或無資力繳納罰金者,以及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原不可易科罰金者。2。修法創造的三鸁效益(1)微罪受刑人可以不用中斷原先的工作(2)讓微罪受刑人提供一定時數的工作與服務,作為對社會的具體補償,來免除其刑責;而使微罪受刑人不會留下曾經入獄的紀錄(3)不會造成"有錢人不用關牢獄,窮人得坐牢"的不公平現象(4)可以避免微罪受刑人入獄後沾染惡習,學好不足,學壞有餘的缺點(5)可以減緩監獄擁擠問題(6)可以減少國家獄政支出,微罪受刑人從國家財政的消費者轉變成生產者,創造社會價值參。良法美意如何落實社會各界對於九月一日的易服社會勞動新制,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法務部規劃易服社會勞動執行機關包括:政府機關,行政法人,社區,學校及其他符合公益目的的機構和團體,勞動內容,包容:環保清潔,居家照護,弱勢關懷,交通安全,社區景觀,社區巡守,農林漁牧等勞動,文書處理及其他無酬且符合公共利益之勞動或服務。雖然有很多機關團體已經向各地檢署提出用人申請,不過心存觀望者仍為數不少,我想最主要是出於對受刑人的恐懼,想到要與犯罪者共事,難免有心理壓力;因此想要消除疑慮與恐懼,法務部除了要多溝通宣導外,制度面的配套措施是絕對必要的。附錄.參考法條刑事訴訟法刑訴第253條之2: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遵守或履行左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檢察官命被告遵守或履行前項第三款至第六款之事項,應得被告之同意;第三款、第四款並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第一項情形,應附記於緩起訴處分書內。第一項之期間,不得逾緩起訴期間。刑法第74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一、向被害人道歉。二、立悔過書。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五、向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或社區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民法繼承編三讀 改採全面限定繼承原則

更新日期:2009/05/22 14:06 呂欣憓 立法院22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以及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部份條文修正案,將現行「概括繼承」的原則改為「全面限定繼承」,繼承人如果繼承債務,只要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至於債務人關切的是否全面溯及既往,在朝野協商後決定,溯及既往的範圍限縮在保證契約債務、代位繼承和無法知悉被繼承人有債務等三種狀況。立院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和民法施行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概括繼承」的原則改為「全面限定繼承」。過去民眾必須在法定期間內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否則仍舊必須全面繼承權利與義務,但是鑑於許多民眾搞不清楚,立委因此提案修法,改採「全面限定繼承」。繼承人如果繼承債務,只要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並在知悉債務後3個月內將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不過法案初審通過時,許多背債族希望爭取全面溯及既往,其中有不少受害人沒有繼承遺產或是根本不知道上一代有債務,卻要背債。法務部和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後決議有條件溯及既往,將範圍限縮在保證契約債務、代位繼承和沒有同居共財且無法知悉繼承債務存在等三種狀況,繼承人才能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國民黨立委吳清池說:『(原音)我們有對於未成年子女、父女隔代債務繼承以及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務負無限責任的部分,我們現在以有限限定繼承的方式處理,今天這個案幾乎可以說是溯及既往。』不過,為了維持法律安定和維護債權人的權益,在法條通過之前就已經還清債務的繼承人,不得要求返還。父債子還消失3情況可回溯

2009-05-23 工商時報 【薛孟杰/台北報導】  立院昨(22)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現行民法「概括繼承原則」,改為「全面限定繼承」。未來繼承人僅須以繼承所得遺產,負有限清償責任,傳統「父債子償」走入歷史。
 
至於引發爭議的「法律回溯適用」,經法務部與朝野立委協商後,確定有條件回溯,只有「保證債務」、代位繼承(孫子繼承祖父),及「出嫁、未分得遺產的女兒等其它不可歸責於己事項者」。  

現行民法繼承編採「當然繼承主義」,除「限制行為人」、「無行為能力人」採限定繼承外,繼承人若未在法定期限內,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即須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因此造成一些不瞭解法律或對被繼承人財務不瞭解的民眾,莫名其妙背上大筆債務生活。  立委吳清池等因此提案修正民法繼承編第1148條條文,全面改採限定繼承,未來繼承人償還債務人遺留下的債務,僅限所繼承遺產範圍內,超過部分不必還。  為預防部分債務人鑽法律漏洞,立委增訂民法第1148條條文之1,明訂繼承人在繼承之日前2年內,若從被繼承人處得到財產贈與,亦視為所得遺產一部份。  繼承人若隱匿遺產,虛偽登陸遺產清冊,情節重大或意圖詐害「債權人權利」者,將不得主張限定責任。  
委並增訂1156條之1條文,明訂債權人得向法院聲請,要求繼承人在3個月內提出遺產清冊,啟動清算程序。  
此外,只有下述3種情況可回溯適用限定繼承。包括「保證債務」,即替人作保而遺留給繼承人的債務。  
此外,「代位繼承」亦可回溯適用。
第3種可回溯者則為「繼承人繼承開始時,因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不知道債務存在卻需繼續清償,有失公平者」。
但在修正案三讀前,已經清償的債務,繼承人不得要求返還,以維持法律秩序。  
立委吳清池說,所謂的「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需視個案而定,例如出嫁的女兒沒有與娘家同居、共用財物,或父母離異、小孩未與有債務的那方共住,久無聯繫,不瞭解債務存在者皆是。  立委並表示,債權人為確保債權,將會循司法途徑釐清繼承人是否確實「不可歸責於己」,因此,要爭取回溯適用,繼承人恐要有上法院替自己舉證的心理準備。

立院開議/民法採「全面限定繼承」! 3種情形可回溯!更新日期:2009/05/22 14:10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2)日三讀通過「民法繼承編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此次修法擴及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將採「全面限定繼承」,也就是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另外,修正條文中,也通過「保證債務」、「代位繼承」和「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三種情形可回溯適用。這次「民法繼承編及其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修正重點包括:超過遺產之債務不必清償、繼承人可選擇進入法院清算或自行清算、同時兼顧繼承債權人的權益等。修正條文指出,有關債務繼承償還,改採以「繼承人負限定責任」之繼承制度,也就是未來繼承人只要以所得遺產,去償還被繼承人生前的所有債務即可。修正條文也指出,繼承人可以進入法院清算或自行辦理清算,繼承人可以視繼承財產關係之複雜程度,選擇最有利之清算程序。另外,債權人也可以向法院聲請或由法院依職權命繼承人進行清算程序。修正條文明訂,繼承人如果有隱匿遺產情節重大、意圖詐害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權利而處分遺產等惡意情事時,就不能主張限定責任。又如果繼承人未依規定清算,造成債權人權利受損,也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另外,修正條文指出,對於本次修法施行前,若有「繼承人對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繼承人已依民法第1140條之規定代位繼承」,及「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等3種情形,可以溯及既往,也就是「得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不過,這3種情形的繼承人已清償之債務,不得請求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