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6

消保會確認 SOGO禮券可續使用

2010/02/05 18:04 林永富
【台灣醒報記者林永富報導】消費者在SOGO百貨的權益,今天獲得更確切的保障。行政院消保會今天邀集主管機關經濟部、SOGO百貨公司、遠東百貨公司及積點購物卡的鼎鼎行銷公司會商,獲得各方確認未來無論經營權是否易主,消費者的禮券及積點卡權益都不受影響。
消保會昨天接受本報詢問時,已表示消費者權益應受保護的立場,無論經營權未來由誰取得,對禮券及積點購物卡(Happy GO卡)的權利義務都應概括承受。今天更進一步邀各方業者確認,以解除消費者心中的疑慮。
SOGO百貨禮券部分,確定與遠東百貨相互連帶擔保,民眾持該禮券可依面額向SOGO百貨、遠東百貨、愛買百貨、遠企百貨、全家福公司購買等值商品或服務,且無使用期限。
會中也確認,由於SOGO百貨禮券係以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名義發行,與經營權爭議無涉,即使將來太平洋崇光百貨發生經營權易主情形,依相關規範,仍不影響持券人使用權益。
在Happy Go卡部分,該卡係由鼎鼎聯合行銷公司所發行,由於並無實體店面,故以SOGO百貨公司或遠東百貨為發卡據點,但這兩家百貨公司僅為其特約商店之一。
民眾持Happy Go卡得於包括SOGO百貨、遠東百貨、金石堂、威秀影城在內的各特約商店使用,其點數依目前相關規定供民眾使用,即使將來太平洋崇光百貨發生經營權易主情形,仍不影響持卡人使用權益,點數仍持續有效。
消保會也提醒消費者,由於禮券屬預付型交易,禮券持有人仍宜儘早使用,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果對SOGO百貨禮券或Happy GO卡使用有任何疑問,可分別洽詢SOGO百貨、遠東百貨及Happy GO卡的客服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