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表將與公民科有關之年齡及數字做了簡要的整理,可以印製給學生做複習。
年齡或數字
內容
0歲
出生、非死胎,享權利盡義務、人
18歲
刑法完全責任能力、民法男可結婚、考駕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服兵役年齡。
10天
立院通過法律,總統應公布時限
20歲
民法完全行為能力人、未成年結婚為例外者
3個月
拋棄繼承權時效
20歲
具選舉權
4個月
(被)選舉人居住資格
23歲
可參選民意代表、里長
6個月
公投、總統副總統選舉人居住資格
26歲
鄉鎮市首長
6歲
以下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違兒少法。
30歲
縣市首長、直轄市長
6-15歲
義務教育年齡
36歲
除役年齡(兵役法)
7歲以下
民法無行為能力人
40歲
可競選總統、副總統
7-20歲
民法限制行為能力人
80歲
刑法得減輕
12歲以下
兒童
三讀
一讀、議案宣付朗讀行之
二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
三讀、為文字之修正。
12-18歲
少年
7%、65歲
高齡化社會定義
15歲
女可訂婚無法律效果
12、200海浬
領海、經濟海域(370公里)包括領海
16歲
女可結婚
最輕本刑五年以上
殺人:10年以上、無期、死刑
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者: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7歲
男可訂婚無法律效果
2、5、15
消滅時效
14-18歲
刑法得減輕
15-16歲
童工、勞基法、特例國中畢業經認可,每天不超過8小時、pm8:00-am6:00不行
(上表由明華國中公民科郭圍洲老師整理提供)